最近,关注到足协杯成都赛区发生的打人和投掷水瓶事件的处罚决定,让我感到困惑。对此事件的处理仅仅是通报批评,与天津赛区球迷辱骂韦世豪的处理截然不同,似乎显现出不同的标准,这确实令人费解。
今天,我看到记者顾颖的评论,顿时恍若醍醐灌顶,真是高见!了解后才明白,成都的处罚是来自足协,而天津则是中足联进行的处理。这样的区分看似合理,毕竟足协杯的问题由足协处理、联赛的问题由中足联处理,职责各有所归,清晰可见。然而,问题在于,既然都是足球赛事,同样是观看比赛的球迷,管理部门的不同是否能够成为处罚标准不一致的理由呢?这种做法难免让人感到双重标准的影子,毕竟足协与中足联刚刚分开,原本是一个机构,怎么会有不同的处理标准呢?
另外,这样的处理方式可能导致更多的误解。一位网友王者荣耀小组的组长指出,实际上这暗示着观众们,如果有什么矛盾,打架就行,扔水瓶也没问题。这种潜在的引导非常危险。另有网友东宝提到,足协和足联最近刚刚制定了新观赛要求,例如一个月前某场比赛就曾发生更为恶劣的打人事件,显然这种更严重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惩罚,但反而处罚却相对轻微。这是否意味着足协和足联对自己所发布的规定缺乏尊重,甚至自我否定?这种态度无疑会继续损害他们的公信力,将为其它赛区树立错误的榜样,最终陷入自我困扰的境地。
这时候,不禁要问足协一直喊出的口号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究竟在何种程度上真正体现了公平和公正,如何做到公开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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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同时,还有一些网友认为,处理标准当然不能相同。球迷辱骂的是国家队的常客,这是对中国足协的直接挑战,理应受到严重惩罚。相比之下,往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的问题虽然扰乱了比赛秩序,但或许只是批评就足够了。至于球迷间的打架,那是他们自己的恩怨,与足协和中足联无关,最后只能归属于治安管理和刑法的范畴。这种划分实际上放纵了各赛区以暴制暴的行为。
然而,无论如何,大家的诉求其实是一致的:有法可依,违法必究,执法严格,公平对待,希望在足坛中能出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之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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